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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新浪港股吉星新能源(03395)发布公告,于2025年3月19日(交易时段后),本公司与贷款人刘志学先生订立可换股债券协议,本公司有条件同意于到期日(或违约事件发生的较早时间),以(a)现金;(b)资本化股份(以港元计值,每股资本化股份的认定价格为0.20港元);或(c)(a)及 (b)项的组

2025-04-11 07:30:00